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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于问询函中,上交所问及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和俞凯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大名城回应称,认购对象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若自有资金不足的,名城控股集团和俞培俤将通过股票质押融资、金融机构授信等合法方式筹集资金,名城控股集团和俞培俤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
上交所还提及,于发行完成后,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和俞凯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大名城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9.81亿股,持股比例32.88%。
此外,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名城控股集团及俞培俤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5.1亿股,名城控股集团及俞培俤的认购数量区间为1.05亿股至2.1亿股。如果名城控股集团及俞培俤按照下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则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股份比例将由本次发行前的35.41%稀释至32.88%。如果名城控股集团及俞培俤按照上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股份比例将由本次发行前的35.41%增加至36.40%,则名城控股集团和俞培俤将因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另悉,上交所问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5个房地产项目的主要考虑,大名城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大名城映云间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开发主体为上海泰伯;大名城映湖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开发主体为上海苏翀;大名城映园项目、大名城映园二期项目、大名城映晖项目均位于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开发主体分别为上海翀廷、上海源翀和上海翀宁。
取上述5个房地产项目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主要系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项目的所在区位、产品定位、开发进度、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抢抓上海五大新城的发展机遇,强化公司城市群战略布局,突破经营瓶颈,从而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大名城还在回应中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亿元均投向募投项目尚需投入的资本性支出部分,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形。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5.5亿元,拟使用其中5.5亿元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
上交所还要大名城结合具体影响因素分析2021年大额亏损、2022年较2021年收入大幅下滑而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原因与合理性,大名城表示,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减少;2022年度投资收益大幅下降;2022年,公司严控三费支出,开源节流,提升获利能力。公司2021年大幅亏损主要系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下降3.91%,不存在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形,同时,由于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的因素已不再持续恶化,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大幅减少,在公司严控三费支出,日常经营盈利的情况下,公司于2022年实现扭亏为盈,相关原因具有合理性。